最高检民行厅办公室副主任肖皞明一行莅临罗湖检察院调研民行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4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办公室副主任肖皞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林定明一行莅临罗湖检察院调研新修订民事诉讼法实施后罗湖民行联系点工作情况。罗湖检察院谢平副检察长及该院民行科全体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民行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近期罗湖民行工作情况:一是全国人大关于最高检民行检察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二是针对最高检下发的《民行检察办案规则》征求意见稿,结合罗湖民行案件数量以及办案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罗湖检察院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想法;四是今年5月份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审议罗湖检察院的执行监督工作,罗湖检察院当前围绕执行监督重点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谢平副检察长对肖皞明副主任及省院民行处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表示作为最高检民行厅联系点,罗湖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民行工作的要求,力争打造成为基层民行检察工作的标杆。
 
       省院民行处林定明副处长对罗湖检察院民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最高检民行办案规则是全国民行工作的统一标尺,罗湖民行作为最高检民行厅直接联系点及省院民行处试点单位,要在规范中稳步推新,为全省基层民行检察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最高检民行厅办公室肖皞明副主任对罗湖民行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罗湖检察院民行监督的许多方面在全国基层院中具有先发优势,为最高检建章立制提供了参考,也希望罗湖检察院能够继续在创新方面提供更多素材。同时,针对当前执行监督法律依据不细致、经验尚不充足的情况,他要求罗湖区检察院必须注意各种新情况,并加强工作的规范性。最后,肖皞明副主任勉励罗湖检察院充分利用民行检察工作的“黄金五年”,力争实现罗湖民行成为深圳、广东乃至全国检察的品牌,最高检也将通过联系点机制为罗湖民行工作提供更多指导和支持,切实发挥联系点上下联动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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