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院民行处奚钢副处长一行莅临罗湖检察院调研执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4月25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奚钢、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李熔冰、蔡勇、徐垒、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樊坤法官等一行莅临罗湖检察院调研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前后该院执行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徐博谦副处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李俭副处长陪同调研,罗湖检察院谢平副检察长及该院民行科全体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谢平副检察长对奚钢副处长一行及省院民行处领导的到来表示了欢迎。他介绍罗湖民行从09年开始尝试开展执行监督工作,新民诉法实施后,执行监督工作也成为罗湖民行今年的工作重点,罗湖检察院很荣幸能与其他省市民行部门共同交流、相互促进,同时感谢省院、市院领导对罗湖检察院民行工作的不断支持和鼓励。
座谈会上,民行部门负责人首先介绍了近年罗湖检察院执行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未来的努力方向,尤其是今年五月份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审议罗湖检察院的执行监督工作,对罗湖检察院执行监督工作以及整个民行工作开展都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随后,就案外人异议制度、执行和解制度、中止执行、执行承担制度以及司法拍卖等执行监督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民行科负责人与大家展开了充分、深入的讨论。
安徽省院民行处奚钢副处长对罗湖检察院执行监督工作予以了很高评价,他认为罗湖检察院执行监督工作开展时间早、经验丰富、规范化强,对安徽民行工作的开展有很大启发。市院民行处李俭副处长指出罗湖检察院民行工作在全市实现考核五连冠,实力强、成绩佳、亮点多,是全市六区院的工作典范,市院会一如既往的支持罗湖检察院民行工作。最后,省院民行处徐博谦副处长对罗湖检察院民行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罗湖检察院能够立足于工作实际并及时用理论指导、总结并提升工作,并要求罗湖检察院在执行监督工作方面继续稳步推新,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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