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开展新进人员廉政纪律教育培训
发布日期:2013-05-20 检查日期:
为培养新入职公务员廉洁意识,提高廉洁自律能力,加强廉政纪律建设,5月7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开展新进人员廉政纪律教育,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监察室主任黄庆先及全体新进人员参加了座谈会。会议由政治处副主任刘炜烽主持。
会上,监察室黄庆先主任首先重申了本院的机关作风纪律规定,强调了“廉洁、守纪”的必要性。罗湖区检察院纪检组长叶耀光从检察机关宗旨、检察机关职责和任务等多方面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廉政、纪律建设的内涵和重要性,提出了“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做事”的二十字箴言。叶组长强调,院党组对罗检人的期许,是希望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地做人,也是罗检质朴、清廉之风的写照。新进人员要严于律己,宽以律人,不断提高自身的人格魅力。同时,要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做事。一要牢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朝着让每个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不懈努力;二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和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三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坚持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乐于学习,善于学习,强化知识积累,着重总结办案规律,努力提高科学办案水平;四要廉洁自律,争当合格检察官,恪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五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利,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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