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预防处李海处长一行莅临罗湖区检察院调研指导预防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20 检查日期:
5月14日下午,市检察院预防处李海处长等一行12人莅临罗湖区检察院,对该院2013年预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罗湖区检察院王珂副检察长及预防科全体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王珂副检察长首先对李海处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市院领导对罗湖区检察院预防工作的支持。今年罗湖区检察院预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突出亮点,打造精品。罗湖区作为已成立三十多年的老城区,“城市更新”是关系罗湖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中心工作,今年罗湖区检察院将“城市更新”工程专项预防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重要作用,为“城市更新”的顺利推进提供预防服务。同时,针对反贪部门办理的街道办系列案件和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贪污案件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研究基层组织和国企改革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和对策,促进反腐败制度建设。预防科负责人汇报了罗湖区检察院2013年预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了今年预防工作的特点,即突出预防工作特色化、社会化、专业化、高效化和新型化。“城市更新”工程专项预防已被列入《罗湖区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总体方案(2013-2015)》和《罗湖区2013年改革创新计划》重点项目之一,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采取与区发改局、重建局等相关部门建立项目联系制度,开展预防咨询、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等举措,确保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市院预防处的同志们听取汇报后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李海处长高度肯定罗湖区检察院党组对预防工作的重视,他指出,罗湖区检察院预防工作思路非常清晰,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开展预防工作,“城市更新”工程专项预防和国企改制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等工作抓住了重点。李海处长对下一步预防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是开展“城市更新”工程专项预防要有清晰的思路,紧扣预防工作职能,不能超越检察职能大包大揽,要找准切入点,抓住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降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风险;二是开展国有企业改制领域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要找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环节和作案手法,形成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发挥预防调查的作用,发现职务犯罪线索,追回国有资产,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积极作用;三是要继续深化开展预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预防工作局面;四是要加强预防队伍建设,鼓励全体预防人员爱岗敬业,在已经开创的良好工作局面上再接再厉,打造罗湖区检察院预防工作品牌。
王珂副检察长表示罗湖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市院预防处对预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指导和部署,着力提高预防队伍素质,不 断提高预防工作专业化水平,创新实干,全面推动预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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