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顺利完成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招标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20    检查日期:
 
        罗湖区检察院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于5月中旬届满,为使新旧物业合同顺利对接,平稳过渡,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机关服务中心及早准备,精心组织,确保办公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及早准备,广泛调研物管服务现状。年初,机关服务中心就将物业管理招标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组织专门人员着手开始制订招标方案,对之前物业公司履约情况进行梳理,走访兄弟单位,了解物业管理情况,结合司法大厦物业管理工作特点对现有物业管理状况进行分析研判。
 
         二是精心准备,积极与区相关部门沟通。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多次与区财政局、区招投标中心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按照现有物管行业标准,积极争取对新服务周期的付费标准进行调整,使单位面积管理费用相应提高,确保新一轮服务周期的服务水平。
 
         三是几易其稿,认真修改招标文件条款。结合以往物管服务出现的瑕疵和纰漏,借鉴其他单位的管理经验,机关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对物业合同招标文件进行多次修改,字斟句酌,反复校对,确保合同条款严谨合理。
 
         5月初,经区招标中心公开招标,罗湖区检察院办公大楼物管工程由深业物业管理公司中标,服务周期为二年,合同价值为486万元人民币。下一步,机关服务中心将认真做好对物管合同的审查签署工作,确保新旧合同顺利对接,为检察工作提供更优质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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