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全面加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发布日期:2013-05-20    检查日期:
 
         根据《广东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施方案》、《广东省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讯问工作指引(试行)》、《广东省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及市院的统一部署,罗湖区检察院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征求侦查、监所、法警等部门的意见,完善该院看管、讯问、双录、移交等权责清晰的同步双录运行程序,并制定了《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面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按照新刑诉法的要求,同步双录场所从检察院办案工作区扩展到看守所。仅四月份,罗湖区检察院技术科完成同步录音录像28次,共录制DVD光盘56张,加班约100小时,双录工作量堪比去年整年。
 
         从今年年初开始,罗湖区检察院技术科在同步录音录像技术人员少、工作量大的现实情况下,实行办案区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24小时值班制度,技术人员轮流值班,切实保障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为加强办案区和看守所同步录音录像设施建设,已经开始筹备在看守所增加一间审讯室,规范同步录音录像流程,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和审录分离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管、移交和保密制度,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确保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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