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贯彻实施2013年度罗湖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抓好队伍管理,5月22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主持会议。  
 
         此次会议,首先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传达学习《中央纪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最高检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广东省纪委两期通报等相关文件。随后,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院领导(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两个层面签订了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
 
         会上,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对该院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进行了讲评,并从“责任、管理、监督”三个方面就全院下一步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做了重点强调:一是责任。此次签字仪式是在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院领导(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两个层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要根据责任书的内容条款,对所承诺的内容分解细化到具体工作中,并保证责任和目标的实现,若年内本科室的人员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规定被查处,按照有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二是管理。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严于律己,敢抓敢管、善抓善管,在管理好自己的同时,要管理好自己部门的人员,尤其是要抓好“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决不触碰有损廉洁公正的底线、高压线,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真正从源头上抓好队伍的管理。同时要大力加强队伍凝聚力建设,推动队伍健康和谐发展。三是监督。要坚持从严治检,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监督重点,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加强对检察工作重大事项的监督力度,促进规范管理,严防发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刑讯逼供等问题,确保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最后,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均表示将按照张宏城检察长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上下功夫,敢于创新,以新的工作思路谋发展,以新的风貌创业绩,为罗湖检察再上新台阶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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