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举行罗湖区“城市更新”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启动仪式
发布日期:2013-11-04 检查日期:
10月18日,罗湖区检察院举行罗湖区“城市更新”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启动仪式。罗湖区检察院张宏城检察长、于宏副检察长、王珂副检察长、反贪局、反渎局、办公室及预防科各科室负责人、区重建局王策飞局长、孔德斌副局长、陈磊峰副局长、王朝晖副调研员及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出席了仪式。王策飞局长和张宏城检察长均在启动仪式上作了讲话,王珂副检察长与王策飞局长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城市更新”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的意见》。
“城市更新”工程项目专项预防系罗湖区检察院2013年重点工作,该项工作被列入《罗湖区全面推进改革创新总体方案(2013年-2015年)》和《罗湖区2013年改革创新计划》重点项目之一。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对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积极防范“城市更新”工作廉政风险,罗湖区检察院与区重建局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专项预防工作协调机制,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城市更新”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的意见》。根据工作意见,双方将预防重点放在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上报审核、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土地整备资金管理、执行及工程项目管理等各个环节,同时,双方在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共同开展专业咨询,推进制度改革创新及检察建议的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王策飞局长对罗湖区检察院在“城市更新”工程项目职务犯罪预防方面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指出,“城市更新”工作一直都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如何更好地推进该项工作,根除腐败,让社会和群众满意,与检察机关的工作分不开。区重建局将落实工作意见的要求,通过与检察机关开展工程专项预防,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提高重建局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促进工程廉洁,确保区“城市更新”项目在检察机关的保驾护航下有序推进。
张宏城检察长指出,罗湖区检察院与区重建局携手推进“城市更新”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是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服务罗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密切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双方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城市更新”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的意见》,预示着一次全新的合作,一个良好的开端。罗湖区检察院将按照工作意见的精神,为“城市更新”的顺利推进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为工程项目的廉洁高效提供坚实的预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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