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以检察建议助力辖区企业完善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11-25 检查日期: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进一步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确保辖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日前,罗湖区检察院针对魏某等14人涉嫌诈骗一案向受害单位“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协助该公司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
2013年3月,犯罪嫌疑人魏某等人利用黑客手段入侵“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网站,窃取相关资料复制了大量“新一佳”公司旗下超市的购物卡。犯罪嫌疑人又通过网络招揽刷卡人员,利用复制的购物卡大肆刷卡购物,使“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由于该案是罗湖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首宗利用复制购物卡实施诈骗的案件,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全面系统地研究了案发原因,有针对性的指出了“新一佳”公司现阶段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检察建议:一是加强官方网站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二是提升购物卡的科技含量与防伪技术水平;三是规范与建立购物卡监督管理制度;四是以该案暴露出的问题为抓手,全面提高公司员工业务水平。
在收到罗湖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对建议书作出了书面回复。在回复中,“新一佳”公司表示罗湖区检察院的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及购物卡风险防控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并将按照检察建议逐条进行整改,全面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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