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暨“平安罗湖”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3-12-09 检查日期:
为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来深建设者的法律意识,结合市平安办《2013年平安深圳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12月4日,罗湖区检察院在莲塘街道第一工业区开展主题为“来深建设大舞台,阳光检察走进来”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发放控申、预防、法制教育等宣传手册2000余册,提供法律咨询10余人次,赠送宣传礼品200余件,得到来深建设者的积极响应和参与,现场气氛热烈。
做好来深建设者普法工作,增强来深建设者法治观念,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作用。罗湖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以派驻基层检察室为依托,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不断增强来深建设者的知法、守法意识,预防犯罪。
一是针对来深建设者实际情况,突出普法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期间,罗湖区检察院针对来深建设者实际情况,围绕他们可能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宣传实用性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劳动法基本法律常识、举报申诉、职务犯罪预防等法律法规,为来深建设者解答实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引导他们合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权。
二是选择来深建设者聚集地,集中时段开展宣传。罗湖区检察院根据莲塘工业区来深建设者较为集中的特点,侧重选择下班高峰期开展法制宣传,选择在工业区主要路段设立法制宣传点,发放普法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用真实的案例向他们讲解法律常识,鼓励其遵守法律法规,理性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普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提高普法效果,罗湖区检察院突破单一的文字宣传方式,一方面利用图文并茂的案例画册、平安建设宣传册与预防犯罪漫画宣传册等形式各样的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普法宣传,另一方面现场答疑,受理申诉,同时派送实用性强、印有检察工作宣传标语的深圳通公交卡,增强宣传效果和扩大宣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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