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首届检察文化月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2013-12-23 检查日期:
为提升检察队伍的素质和活力,活跃检察文化氛围,2013年11月至12月,罗湖区检察院结合全民健身日、读书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首届检察文化月,积极组织干警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2013年12月16日,罗湖区检察院召开“检察文化月”总结表彰会,院机关党委委员、检察文化月工作组成员、各个项目获奖人员参加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立中出席会议。
检察文化月期间,罗湖区检察院开展了一系列文体活动。读书征文活动在全院掀起读书热潮,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书法摄影作品展上,一批批主题鲜明、创意新颖的作品展示检察干警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在拔河比赛中,干警表现出团结拼搏的精神风貌,感染整个赛场。
在总结表彰大会上,机关党委副书记、副处级检察员张超英对检察文化月活动进行总结:一是领导助力、率先垂范。开展各项文体活动期间,院党组成员在百忙之中亲自带头参与或到场具体指导,鼓舞了大家参与活动的热情。二是组织得力、细致有序。尽管组织工作繁琐,但是检察文化月工作组统筹管理、措施得力、组织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三是干警给力,踊跃参与。广大干警热情高涨,积极参与检察文化月活动。读书征文活动一共收到参赛作品21篇,书法摄影作品展一共展出作品73幅,其中不乏艺术性强、观赏性高的作品。
张宏城检察长在讲话中对检察文化月予以充分的肯定,并指出举行检察文化月有着积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营造全院团结和谐氛围。通过检察文化月活动增加了干警间的友谊,培养了干警团结协作的精神,增强了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全院形成团结奋进、健康向上、朝气蓬勃、和谐融洽的良好氛围。二是有利于丰富新时期党建工作。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为机关党建工作增添了丰富的色彩。以文体活动为载体的党建工作寓教于乐,增强党员战斗力,为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带来强大的动力。三是有利于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检察文化月为干警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不断增强检察队伍的文化底蕴,提升检察文化品位,从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同时,张宏城检察长表示检察文化月不仅要办下去,而且要越办越好,形成罗检特有的文化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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