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发布日期:2014-01-21    检查日期:
 
      1月17日下午,罗湖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胜利闭幕。罗湖区检察院张宏城检察长向与会代表所作的2013年度《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全体代表审议表决,在208名代表投票中,获得赞成票205票,以98.6%的赞成率获高票通过。
 
       过去一年里,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一手抓业务创新,一手抓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一是强化平安意识,促进稳定和谐;二是强化廉洁意识,惩治职务犯罪;三是强化监督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四是强化创新意识,完善检察职能;五是强化管理意识,建设一流队伍。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罗湖区检察院十分注重与代表的联络与沟通,阳光检务工作有序开展。组织丰富多彩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三员”参加“检校共建”、案件回访等活动,向区人大专题汇报民事执行监督情况,发挥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在检务公开中的平台作用,确保了检察权在人民的监督下规范运行。
 
       罗湖区检察院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认真细致的会前准备工作赢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会议召开前向每位代表寄送工作报告(征询稿),收集代表反馈的情况,及时对工作报告进行修改;组织召开旁听工作准备会,部署相关工作,印发《旁听工作手册》,为解答代表们提出的疑问作参考;编印《年度联络专刊》作为会议资料现场发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让代表们更详细地了解检察工作实际;使用PPT电子演示文稿与报告同步展示,使代表们更直观地审阅工作报告要点;在代表团分组讨论、审议报告期间,选派10个工作小组分别前往10个代表团,认真听取和记录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代表们一致认为,该院工作报告既全面又新颖,数据客观详实,思路文笔清晰,体现出该院真抓实干的工作风貌。构建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深化检察服务基层“三合一”和检察长同级监督“3+3+1”模式等创新工作,亮点突出,成效显著,为依法治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平安罗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宏城检察长在工作报告中表示,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罗湖区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按照最高检《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力争为罗湖区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为罗湖区的繁荣、文明、幸福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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