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罗湖区检察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的考评工作。新年伊始,张宏城检察长就对案件管理科下达了“高标准,严要求,以考评促质量”的工作目标,要求办案质量考评办公室对近年来发现的办案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整理,以点带面,从个案存在的问题中查找普遍存在的不足,从不足之处查找问题根源,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和引导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加强质量意识,切实改进并规范日常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2月20日和24日,按照于宏副检察长的指示,罗湖区检察院办案质量考评办公室分别召集侦监和公诉等业务部门的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了案件质量考评情况通报会,于宏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陈健松、范增清专职委员分别出席了会议。会上,罗湖区检察院办案质量考评办公室重点通报了2013年区政法委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办案质量问题、市院对修改后刑诉法实施情况专项督察以及罗湖区检察院近三年来历次案件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会议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并以实际案例警示办案人员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注意办案细节,避免因工作疏忽产生重大法律责任缺位情况。针对办案人员容易疏忽但较为多发的问题,考评办公室再次重申了相关规定,提出了工作改进建议,要求案件承办人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
会上,检委会两位专职委员也结合办案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分析,强调承办人要时刻绷紧办案质量的弦,严格遵守各项办案规章制度,注重办案规范,避免产生工作瑕疵。于宏副检察长要求侦监部门办案人员在会后认真对照并检查自己的不足,加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同时,公诉部门负责人在会上表态,通报的情况将促进办案人员积极反思,要求各办案人员以及辅助人员,认真对照相关通报,纠正过去办案中存在的不良习惯,以更高的要求严把办案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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