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区反恐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14-03-19    检查日期: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反恐工作会议精神,建立罗湖区检察院反恐工作机制,3月4日,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罗湖区检察院反恐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崇安同志传达了区反恐工作会议精神,党组班子讨论了贯彻落实区反恐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一是决定成立罗湖区检察院反恐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平、于宏、王珂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是制定罗湖区检察院反恐工作应急预案,协调与区各相关部门的反恐工作,管理罗湖区检察院反恐应急分队。二是成立罗湖区检察院反恐应急分队,由司法警察大队全体人员和从各科室抽调的1名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其日常训练和行动指挥由司法警察大队负责。

    张宏城检察长在会上强调,反恐工作政治性强、责任重大,全体干警要充分认清当前反恐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提升做好反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尽好职责,做到责任到位、管理规范、运行顺畅,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反恐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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