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院党组成员、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此次扩大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作党课辅导,并特邀深圳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朱兴有教授作专题讲座。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立中同志主持。
市委党校法学部主任朱兴有教授以“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法治中国建设”为题,从“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习近平同志讲话和《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法治中国建设内容的体会”两个层面为全院党员干部作专题讲座。他认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长期性、针对性、严厉性等特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终离不开法治。朱兴有教授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这一议题,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建立政府权力清单等视角进行了解读,认为法治是最可靠的治国方略,惩治与预防腐败已无退路,中国已步入依法严治的必由之路,作为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结合罗湖区检察院实际,围绕“如何加强基层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这一主题,从三个方面给全院党员干部上了一堂内涵深刻、形式生动的党课。一是要清醒认识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对于做好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不断推进作风建设,促进整个队伍工作效能的提升,从而真正树立起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良好形象;二是要继续强化自身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在“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总体要求下,用铁的纪律从根本上改变检察机关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切实贯彻“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不断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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