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政治处主任、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立中同志对本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本院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情况和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就如何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抓好后续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对作风建设的长期性有清醒认识;二是要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三是要继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四是要坚定不移地抓好执法为民,树牢执法为民意识,找准执法为民的着力点。
区督导二组黄镜波常务副组长对本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讲评。他认为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将领导带头、理论武装、敞开大门、整风精神、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贯穿到活动始终,体现了五个特点。一是班子高度重视,活动组织严密有序;二是聚焦“四风”,作风建设有力有效;三是开门整风,批评和自我批评张弛有度;四是领导带头,上行下效氛围浓厚;五是立改立行,建章立制行之有效。同时,他对后续整改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要把深化学习转化为推动活动再深入的催化剂;二是要把抓好整改落实转化为提升服务质量的助推器;三是要把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转化为便民利民惠民的强心针;四是要把整治“四风”转化成党风政风建设的高压阀。
党组副书记胡崇安同志要求全体干警深刻领会这次总结大会的精神,进一步抓好理论学习,把总结大会作为新的起点,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应用到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中,应用到实际检察工作之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实效,确保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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