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自侦案件回访活动
发布日期:2015-02-02 检查日期:
1月26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抽选出该院2014年度办理审结的自侦案件进行了回访。此次活动,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同志任组长,罗湖区人民监督员、案件管理科及监察室工作人员任组员的案件回访小组。回访前,小组成员认真查阅了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了解、熟悉案件的基本情况,制作了自侦案件回访表。回访期间,叶耀光同志带领回访小组走访了深圳市皇岗海关发案单位,了解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外出执法办案期间的执法守纪情况,当面听取了发案单位有关领导对该院办理相关案件的情况反馈及意见建议。
此次回访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有效增强了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案发单位认为,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专业性强、业务精,用语规范、举止文明,最大限度兼顾了各方面利益诉求,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做到依法公正、廉洁自律,办案期间没有发现检察干警违法办案、违纪办案和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并对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案件回访、派出预防部门开展教育的做法表示赞赏和感谢。
参加回访的人民监督员认为,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各项监督、预防机制健全,制度落实到位,检察干警执法廉洁、公正、文明、理性、平和,提升了执法的公信力,树立了罗湖检察院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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