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业务管理监督促进规范司法行为
发布日期:2015-06-01    检查日期: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案管部门切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能,为促进规范司法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业务管理机制保障。

       一、依托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以管理促规范。一是加强案卡填录指导培训,建立起公平的轮案规则和严格的删案卡、流程倒流、变更承办人、停分案等特殊情况的处理制度,促进各业务部门提高规范司法意识。二是加强流程监控,针对捕后、退查重报、诉后等办案环节的期限进行了重点监控,发现案件流程可能或已经出现违规或不规范的问题时,及时通过口头提示或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提醒纠正或补救,并将流程监控与督查督办相结合,加大对所发现问题的纠正力度。三是规范赃证款物管理。结合我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案管科对本院涉案财物的扣押、冻结、接收、保管、处理情况进行了一次自查,确保对涉案财物每个环节的处理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

       二、依托业务履职情况通报制度,以指引促规范。案管部门注重总结案件流程管理中发现的履职可能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及时向业务部门预警通报,并提出参考对策。如针对请示案件可能出现超期问题,案管部门在案件办理期限届满前向业务部门预警,并向业务部门提出在相关文书注明案件到期日期等建议。为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送案,且文书材料齐备,案管部门为主要业务部门梳理并发送各类送案案件所必需的文书材料及各类案件的送案时限的指引,为规范办案程序提供服务。

       三、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以公开促规范。案管部门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每日公开案件流程信息,定期向业务部门提高需要公开符合规定的法律文书名单。辩护人接待窗口除了为辩护人提供现场案件信息查询和阅卷服务,还为辩护人提供网上查询账号。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以来,共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764条,重要案件信息11条,法律文书202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助推“阳光检务”,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促使检察工作在公众的监督下更加规范。

       四、依托案件质量考评工作机制,以考评促规范。建立年度考评、专项考评与日常考评相结合的全方位案件质量考评体系,探索建立主任检察官绩效考核量化标准、办案质量情况通报、考评结果对办案组和个人考核中的运用等制度,进一步发挥案件质量考评在执法办案中的激励、引导和规范作用。今年5月,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评查工作,重点选择存在信访、投诉,自侦和未成年人案件进行评查,并抽调各科室业务骨干成立评查专家组,对办案过程中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法律和工作文书制作、涉案款物管理、法律程序合法性、检察监督规范性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通过评查,找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下一步督促整改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依托人民监督员工作机制,以监督促规范。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业务监督范围,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审查、自侦案件回访、检察长接访、检校共建、检察宣传、公诉案件庭审观摩、考察学习、参观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进了人民监督员对于检察工作的全面了解,更加主动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进而推动规范执法。今年5月,邀请人民监督员、执法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代表审议反贪工作专题报告,针对反贪工作征求代表们对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代表的高度肯定和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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