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专职副书记李金声、监察局案件检查审理室副主任刘家璞、山东省检察院监察处正处级干部焦建平3人在省院监察室主任陈少尹、监察室副主任隆军、市院纪检组组长甘桂平、纪检组副组长尹葵、监察室主任冯毅等人员陪同下到我院开展调研工作,我院张宏城检察长、纪检组叶耀光组长及监察室、案管科、办公室、技术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座谈会由市院纪检组甘桂平组长主持。
首先,我院张宏城检察长对李金声副书记等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着重介绍了我院近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成绩。特别是在市院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成为全市第一家将纪检组长纳入本院编制的基层检察机关,并探索推行了对检察长监督“3+3+1”模式及纪检组长列席检委会等工作机制,对检察权的规范运行起到了有效的监督,并在2011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其次,我院纪检组叶耀光组长围绕罗湖区院的基本概况、工作亮点以及对最高检“纪检监察业务系统需求分析报告”的意见建议等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并在会上表态,只要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下达的任务,我院一定不折不扣、坚决执行。
接着,市院纪检组甘桂平组长对罗湖检察院纪检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我院在《纪检监察业务系统需求分析报告》提出的建议给予肯定。甘组长指出,纪检监察部门对办案过程的监督应该是全程的、无死角的,这也是对办案干警的一种保护,也可以触动干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水平。同时,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对“两个责任”进行深化,具体可以落实到什么程度,基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仍然需要进一步思考和探索。
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李金声专职副书记对于这次调研活动进行了总结。一是充分肯定罗湖区院多年来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特别是建院30年来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这在全国检察系统内都是十分难得的成绩,“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两个荣誉称号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好的肯定。二是加强内部监督,我们已近形成“3+3+1”模式等一批比较成熟的做法,并在工作实践中已经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下一步,要积极做好总结提炼,争取不断发展完善,形成经验要向上级检察机关积极报送,争取在更大范围进行推广应用。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是今年乃至今后几年的一个工作热点、也是难点。特别是检察官职业化改革后,如何既做到不干预检察官独立办案,同时又有效的进行监督,仍然需要深入研究探索。
座谈会结束后,李金声专职副书记一行还到我院办案区进行了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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