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和审议检察院反贪污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是今年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的重点工作。7月13日下午,罗湖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区委大楼3楼议政厅举行,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听取并审议了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王珂所作的《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区政府、区法院相关负责人及各街道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王珂副检察长代表我院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2年至今罗湖反贪污贿赂工作的情况。在这份报告中,王检首先用翔实的数据、案例加上直观的图表向与会人员展示了我院近三年多来查办贪污贿赂犯罪的情况。近年来,我院反贪工作立足办案职能,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惩治了民生重点领域、基层领导干部以及国企领域的贪腐犯罪,加大贿赂犯罪查办力度,查处的行受贿犯罪人数同比大幅增加。其次,我院坚持惩防并举,不断强化预防工作,在预防宣传、预防调查和个案预防方面加强工作力度,在延伸预防工作触角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并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进行了完善。王检还从完善健全反贪工作机制、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方面报告了近几年我院的主要做法,指出了目前反贪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我院下一步加强改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
区人大副主任孙辉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反贪工作报告提出了初审意见。孙辉副主任表示,区检察院近几年反贪工作成绩较为显著,对我区法治城区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接下来要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要整合资源,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要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高检察建议的质量,力争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同时,区人大还要加强对反贪工作的监督和制约。接着,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我院的工作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对报告的初审意见。
最后,区人大常务副主任黄瑞儒对会议内容进行了总结讲话。黄瑞儒常务副主任首先充分肯定了我院的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还谈了他对于我区近几年发生多起街道办事处“一把手”贪腐案件的看法,寄语检察院要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创造出一个使国家工作人员“不能腐、不敢腐”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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