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汲取天津爆炸教训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发布日期:2015-08-24    检查日期: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天津港爆炸事故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8月17日下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后勤组召集物业、电梯维保、机械车库维保、清洁服务、食堂原材料配送商等相关安全业务公司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我院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研究探讨了我院危化品(如:燃气使用)等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我院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各业务公司主要负责人做了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一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各业务公司要以这次事故为鉴,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和厌战情绪,努力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紧而又紧。二要牢牢抓住关键环节,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要求各外包企业从现场管理、工艺流程、操作规范、应急救援等方面制定规范、明确标准流程,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坚决打好打赢安全生产持久战。

        会议结合我院的实际,部署了我院下一步安全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要求各部门认真吸取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的教训,对用电、用气安全、电梯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方面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二是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组织人员对机关办公大楼进行全面的安全排查,排除隐患、不留死角,特别对消防设施、电梯、食堂、配电间及中央空调控制室等重点部位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要求各业务公司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大检查,排查隐患,严加管控。同时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管理工作,落实在倒运搬运过程中的防碰撞、防遇水自燃、防静电、防雷击等各项措施。三是狠抓落实,确保安全。进一步细化我院关于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预案,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开展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加大消防、电梯、中央空调、食堂等设施设备的检测力度,及时更换相应设备;坚持消防、水电每日巡查,做到防患未然,确保我院办公大楼安全有序运行。

        会后再次强调,要紧急动员、迅速行动,深刻吸取教训,抓早、抓小,抓责任、抓整改,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稳定运行,确保我院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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