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职务犯罪追逃工作再传捷报
发布日期:2015-09-24    检查日期:

        9月17日早上,从安徽合肥机场公安局刑警队传来消息,潜逃14年的挪用公款案嫌疑人冯某文已在当地落网,这是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罗湖区检察院抓获的第二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冯某文原系深圳某国有冶金进出口公司进出口二部经理,在2000年6月至2001年3月间,涉嫌挪用公司货款人民币共计399.2万元后,于2001年6月5日擅自离职前往美国。我院接到公司举报后,于2001年8月3日对冯某文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了一系列追逃措施但未果,案件一度中止侦查。后来,冯某文打探消息后认为自已安全无事了,遂伺机返回国内,不料却已被我院上网追逃,在到合肥机场准备办理登机手续时被当地机场公安抓获。

        在获悉犯罪嫌疑人冯某文被抓获的消息后,罗湖区检察院王珂副检察长对院追逃办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立即向市检察院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指导意见;二是尽快派人前往合肥将冯某文安全押解回深圳;三是抓紧时间调查取证并厘清案件情况,为下一步处理作准备。接到王检指示,职侦部综合办案组追逃人员当即携同法警飞往合肥,在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和坐火车长途押解且无座等困难之后,终于在9月19日晚上顺利地将犯罪嫌疑人冯某文押回深圳并送罗湖看守所关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以来,罗湖区检察院成立了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宏城检察长亲自挂帅,每个案件都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提出的“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制度,针对在逃犯罪嫌疑人逐人逐件制定工作方案,相应采取上网追逃、边控和劝返等措施,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院对7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上网追逃措施,现已抓获2人,其中1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同时对一名逃往加拿大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劝返,也于近期取得了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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