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法制教育
发布日期:2015-09-28    检查日期:

        9月24日,罗湖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受罗湖区司法局的邀请对辖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全区十个街道司法所共计120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集中教育讲座。同时,罗湖区检察院发放预防犯罪及普法宣传资料300余份,指导社区矫正人员现场学习,引导矫正人员纠正错误,学法懂法,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罗湖区检察院监所办案2组主任检察官程歆结合本职工作,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中的监督执法活动职能和维护社区矫正人员权利职能;介绍了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例,特别说明了社区矫正人员违法监管规定的法律后果;通报了辖区社区矫正人员的重新犯罪、发现漏罪以及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况,警示社区矫正人员遵守监管规定,自觉守法,预防重新犯罪。并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感化,帮助他们树立接受矫正的诚心,重新做人的信心,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

        随着刑罚执行方式的改革,社区矫正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刑事执行检察中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任务越来越重。针对存在的工作任务重、检察人员不足的情况,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法制教育,将预防宣传与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相结合,是对保障社区矫正效果的一次有效尝试,创新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同时,此项工作亦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职能的积极延伸,将普法宣传、预防犯罪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落实本院年初对检察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阳光检务纵深发展。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