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研讨会,围绕“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这个主题,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第三次学习研讨。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主持,全体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平同志在发言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检察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由法律规定的,检察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确保行使权力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做到心中有杆秤,手中有戒尺,自觉守住思想的防线、纪律的红线和法律的高压线。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同志结合分管的纪检监察工作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他认为,秉公用权是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秉公执法、廉洁从检是每一个检察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要严以用权,就必须对党忠诚,做事干净,敢于担当。忠诚是从检之魂,要在思想上与党同心,在行动上为党奋斗;干净是立身之本,要坚守人生的信条,守住做人、做事、用权、交友的底线;担当是党性原则,要严格司法,敢于监督,执法为民,树立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对学习研讨进行了总结,并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一是严以用权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必须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二是严以用权必须规范用权。要严格规范履行职责,依法依责依规行使权力,否则就是对权力的滥用和亵渎;三是严以用权必须敢于担责。权力不能滥用,也不能不用,检察人员不敢用权就是不作为,是失职,是对职业的高度不负责任,这也违背了严以用权的基本要求;四是严以用权必须自觉接受监督。要将权力运用放在阳光下,自觉接受舆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服务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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