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党支部在本院12楼会议室召开了以“三严三实”专题研讨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组织生活会,并与支部成员一起围绕党内规章制度及党的优良传统进行了交流发言。
首先,张宏城检察长向全体支部党员强调,党员无特殊,不管是党组书记,还是支部书记,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就是平等的,就必须把“三严三实”作为基本的行为准则。
其次,张宏城检察长向大家分享了其本人对于“三严三实”的学习体会。“三严三实”内容简单朴实,平和接地气,向广大党员阐明了做人做事的基本道理,是指导我们工作、生活的纲领。此次全党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领会“三严三实”的真谛和内涵,切实提高个人的政治修养和纪律作风。
最后,结合“三严三实”要求,张宏城检察长向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再次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讲政治规矩。不管是一个社会,还是一个单位,顺畅运作的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将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我们作为基层党员,必须做到不妄议中央的大政方针,坚决杜绝不负责任地随意发表歪曲党的政策的言论,不传播政治谣言甚至泄露国家秘密。二是要勤奋工作。办公室工作繁琐细致,工作要求与公诉、侦监、反贪等主要业务部门具有很大区别,但不管哪个岗位,都要把艰苦奋斗当做成就事业的基本条件,当做个人难得的成长机遇。办公室每一名党员同志要不计较个人得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努力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一流成绩,为检察院这部“大机器”的顺畅运行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要廉洁奉公。这是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的基本要求,也是公正司法的永恒主题。从事检察工作,每个人手中或多或少都掌握一定权力。当前,我们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始终将廉洁摆在首要位置,不能拿权力做交易,不能将职业作为买卖。一个部门工作人员能力可能有长短,但对廉洁品格的要求不能分高低,这是做人做事的第一标准,每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张检一席话深深感染了办公室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从精从细、尽心竭力为检察事业做好服务保障,高标准完成组织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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