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延伸预防职能积极开展非公经济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发布日期:2015-11-02    检查日期:

        随着国企改革的推进,罗湖辖区内国有企业数量正在逐步下降,另一方面民营企业及股份公司等非公经济企业备受商业贿赂以及职务侵占等类职务犯罪的困扰。罗湖区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探索非公经济企业防治腐败工作,服务廉洁社会。

        近年来,罗湖区检察院对非公经济企业的预防宣传主要集中在银行业,2013年以来我院先后对辖区的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渤海银行等开展预防宣讲15次,开展专项预防咨询6次,组织现场警示教育30余次,通过几年常态化的预防宣传,已有效遏制银行业腐败高发的现象。今年,我院预防部门拓宽预防宣传范围,将重点放在对非公经济企业腐败的防治上,深入大中型民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并与部分企业签订廉政共建协议,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不同法律服务。

        10月29日上午,我院首次为辖区大型民营企业深圳市越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预防宣讲,我院职务犯罪预防一组主任检察官陈宝英为其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作廉洁守法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此次预防宣讲首先介绍了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几种常见犯罪类型及其危害性,通过列举近年我院查办的民营企业等非公经济领域贪腐犯罪案例,重点分析了当前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的原因,分析犯罪心理,纠正几种常见的心理误区,并从单位和个人两个层面提出预防  犯罪的建议,倡导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树立廉洁守法意识,学会知足敬业,塑造阳光幸福的心态。

        接下来,我院将针对非公经济领域不断丰富预防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切实提高非公经济企业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非公经济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动企业把预防职务犯罪纳入文化建设和企业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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