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发布日期:2015-11-04    检查日期:

        11月3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中学习会,重点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部署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主持,全体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立中同志传达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传达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时,他从全面小康、经济速度、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二孩政策、加强党建、反腐斗争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解读,为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并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提供了明确思路。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同志传达了上级关于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就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和“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对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全体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当前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既与工作紧密相连,又与生活息息相关,每一名同志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吃透内容,把准精神;二是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髓。五中全会的精髓就是确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勾勒了未来五年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蓝图,明确了改革推进的路径;三是要把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会公报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在未来五年,加大反腐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将是党的重要任务。随着新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出台,对于党员干部权力的监管将更有针对性。因此,加强检察工作创新研究将是全体检察人员今后面临的重要课题;四是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体党员同志要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加强自我约束,守住纪律底线,恪守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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