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安排,5月11日上午,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立中同志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戴瑞宏宣读《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方案》紧密结合罗湖检察工作实际,突出经常性教育特点,围绕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员权责义务这条主线,重点突出“五开展、五注重”,通过落实具体举措,扎实推进各项活动。
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宏城同志对我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理论武装。在检察机关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和重大举措,也是加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的内在需求和本质要求。全体党员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要把握活动特点,解决突出问题。在学习教育活动中,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全党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重抓好“学”这个基础,抓牢“做”这个关键,抓实“改”这个重点,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融入日常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意识淡化、观念淡薄、精神不振、道德行为不端等突出问题。三是要加强统筹组织,抓重点抓落实。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使每个支部都成为合格支部、每名党员都成为合格党员。各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立足岗位作贡献,充分发挥标杆作用。各党支部要真抓实干,切实承担起推进党建工作、深化党内教育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四是要坚持学用结合,提升检察效能。一方面要通过“两学一做”推动全院中心工作,对照年初确定的重点任务和工作部署,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突破重点难点,一级带动一级,一级监督一级。另一方面要通过“两学一做”提升检察作风。通过制度完善、强化督察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检察队伍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转变检察工作作风,整体提升检察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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