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内部监督,促进安全文明执法,罗湖区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对抽选出的梁某某贪污案原单位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进行了案件回访, 了解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期间的执法守纪情况,当面听取了发案单位有关领导和同事对该案件的相关情况反馈及意见建议。
为了确保回访效果,罗湖区检察院成立了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同志任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黄庆先同志任副组长,人民监督员罗厘同志、监察室工作人员任组员的案件回访小组。回访前,小组成员认真查阅了相关案件的法律文书,查看了办案录像,制作了自侦案件回访表。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回访小组认真地听取记录了发案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发案单位表示,罗湖区检察院检察干警专业性强、业务精,用语规范、举止文明,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做到依法公正、廉洁自律,办案期间没有发现检察干警违法办案、违纪办案和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并对罗湖区检察院及时组织案件回访、派出预防部门开展预防腐败教育的做法表示赞赏和感谢。
人民监督员罗厘同志表示,罗湖区检察院一贯重视群众监督工作,严格规范执法,各项监督、预防机制健全,制度落实到位,检察干警执法规范,公正文明,理性平和,展现了罗湖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罗湖区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叶耀光同志在座谈时指出,开展自侦案件回访是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监督的重要举措,非常感谢发案单位对检察机关开展内部执法监督的大力支持。回访结束后,回访小组将根据《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回访制度》规定,专题向院党组汇报回访情况,对发案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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