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罗湖区纪委周益川书记、马建副书记、郑刚生副书记、林前兵常委、纪委派驻一组刘永良组长和纪委办公室田林主任等一行6人莅临罗湖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同志主持座谈会,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陪同周益川书记一行参观了罗湖区检察院办案区和检务大厅,并汇报了罗湖区检察院近年来的工作情况。近五年来,罗湖区检察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托各项检察职能的实施,先后探索建立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建立了集检调对接、驻街检察、信访维稳为一体的“三合一”检察服务基层模式;落实特困受害人救助机制;不断落实完善检察长“3+3+1”同级监督模式;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司法保护措施等一系列创新发展举措,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力推进平安罗湖、法治罗湖建设做出了贡献。
随后,罗湖区检察院王珂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叶耀光同志先后专题汇报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区纪委马建副书记、郑刚生副书记就区纪委与区检察院的工作联络交流问题分别发言,认为目前双方线索管理比较严格,案件移交比较顺畅,业务交流比较充分,希望今后进一步强化这种顺畅的工作联络机制。
最后,周益川书记对罗湖区检察院近年来在各项工作中所做努力和取得成绩表示肯定。他认为,罗湖区检察院的硬件建设非常完善,在办理案件、管理队伍和落实制度方面都卓有成效。希望今后在徐猛检察长的带领下,一是要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党组班子要能发现问题,能提醒同志,能阻止腐败;二是要关注权力运行的关键节点。特别是对于不捕不诉等容易牵涉人情和利益的案件要加大监督力度,切实防止腐败;三是要加强纪检合作,共同推进反腐败建设。在案件移送上要讲规矩、讲法治,区纪委和区检察院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及时沟通,相互帮助,共同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和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办案证据要求,保证案件物证书证的规范化,确保政治效益和法律效益相一致,共同保障罗湖区全面建设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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