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检察院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发布日期:2025-02-07    检查日期: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执法办案监督机制,12月8日,罗湖区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集中评议工作会议,首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议。会议由罗湖区检察院检委会专委范增清主持,评查专家小组成员8人分别介绍了案件评查意见和理由,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蔡大明、人民监督员王伟华参与了评议。

会议共评议案件24件,涉及自侦、不捕、不诉和当事人申诉或上访等案件类型,评查内容包括案件的实体质量、程序质量、法律文书质量和卷宗质量。会上,维持了23件案件实体处理意见不存在错误或质量不高情形的初评意见,审议了未告知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法律文书未送达当事人或侦查机关、未报送上级机关备案审查等程序不规范问题7处,法律文书法条引用错误、文字错漏等不规范问题21处,归档不规范问题2处。

参会的监督员听取了评查专家小组成员的汇报,认真对照罗湖区检察院《办案质量考评办法》和《办案质量评分标准》,对部分案件不规范问题的扣分提出了意见,对案件的质量给予了中肯的评价。参会的监督员认为罗湖区检察院案件质量优良,大部分办案人员执法严谨,程序规范;案件评查标准非常严格,评查过程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必能推动执法办案规范化。

近年来,罗湖区检察院着力建立年度评查、专项评查与日常评查相结合的全方位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注重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在执法办案中的激励、引导和规范作用。此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是完善案件评查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评查客观公正的有益尝试,是引进外部监督,以监督倒逼司法规范化的有效举措。下一步罗湖区检察院将继续探索案件质量第三方评议机制,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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