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飓风2016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毒、涉盗抢、涉电信网络诈骗和涉金融领域等四类犯罪,保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生活安定。罗湖区检察院公诉部门积极予以配合,克服案多人少、办案压力大等现实困难,加快相关案件的起诉进度,力争在专项行动中发挥积极的检察职能作用,促进飓风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依托现有工作制度,提高案件办理效率。2016年初“飓风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1月份,我院公诉部门共起诉涉毒品犯罪案件395件478人,涉盗抢犯罪案件566件704人,涉诈骗犯罪案件48件92人,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29件53人。面对案件数量大而承办检察官人数有限的现状,罗湖区检察院公诉部门依托现有的速裁程序、简易案件集中出庭等制度,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在征得犯罪嫌疑人同意的情况下,及时启动速裁程序或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保障案件在较短的时限内办结。公诉部门承办人加班加点,对存量案件加紧起诉工作,加快专项行动相关案件的起诉进度,进一步缩短了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节省了司法资源,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上,保障了案件办理的效率。
二是强化案件证据审查,保证案件办理质量。“飓风行动”中打击涉毒、涉盗抢犯罪案件主要针对跨省犯罪,该类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人数多,犯罪嫌疑人四处流窜实施贩毒、盗窃等违法行为,涉及多个省份,连续作案、时间跨度大,案件情况较复杂,证据审查具有一定的难度。我院公诉部门案件承办人加班加点,从严夯实证据链条,保障了办理的时效性和打击的准确性。涉电信诈骗犯罪主要针对的是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由于法律规定的滞后性,难以囊括所有新型犯罪情形,我院公诉承办人仔细研究法律、司法解释及立法背景,以求准确打击犯罪,维护群众财产安全。例如李某等三人利用“金融互助平台”实施诈骗罪一案,为准确定罪量刑,承办人审慎审核证据,将该案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徐某等四人利用“伪基站”发送短信的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一案,承办人认真分析证据,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与认定的罪名全部被法院判决采纳,有效保证了复杂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加强公检法联动沟通,形成打击合力。针对查办通过物流寄递方式进行贩毒的案件中存在毒品犯罪地管辖问题的争议,我院根据市委政法委相关文件要求,并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顺利完成毒品案件的诉讼流程。“飓风行动”中要求严厉打击涉“止咳水”犯罪案件,为保障案件的顺利办理,我院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统一办案标准,为办案单位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快捕快诉的工作模式,形成打击合力。如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向他人贩卖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一案,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承办人在征得嫌疑人同意的情况下,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保障了案件的快速办理。同时,针对市公安局提请市委政法委协调检察机关加快办理的案件中涉及本院的6串32宗案件,我院与公安机关及时进行案件协调,就办理四类案件存在案件定性、证据收集、主观认定等方面展开交流和讨论,并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案件数据汇报工作,及时将案件办理进度、考核数据进行整理上报。
四是保障人才培养,强化队伍稳定建设。在年底最后冲刺阶段办案数量大幅提升的现状下,为保证公诉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我院公诉部门注重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鼓励干警踊跃参与我院举办的“检察文化月”各项文体及才艺展示活动,营造积极、快乐的工作氛围。业务召集人对办案小组检察官进行法律与业务指导,将案件讨论会议常态化,多次开展各项业务学习和实践活动,全面提高公诉工作水平。同时从生活上加强对干警的关心关怀,鼓励干警增强体育锻炼,保持良好工作心态,顶住办案压力,强化队伍稳定建设,为“飓风行动”取得丰硕战果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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