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找准定位 围绕中心 服务基层
为维护基层的和谐稳定,将派驻基层检察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服务基层,罗湖区检察院于12月30日组织召开了派驻基层检察工作会议,邀请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同志参会。罗湖区检察院在院班子成员、院“派驻街道检察工作”各挂点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上,我院向各街道办事处聘用了十名派驻街道检察工作联络员,徐猛检察长为各街道办联络员颁发了聘书。
我院徐猛检察长代表罗湖区检察院对各街道参会领导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简要地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我院“驻街办”朱崇云和业务管理部陈雪文两位同志分别对我院派驻街道检察工作和各街道刑事案件进行了总结和通报,针对各办事处辖区2016年发案情况予以通报,就一些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典型案例作了分析。随后,罗湖区检察院徐猛检察长对我院派驻基层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立足职能,准确定位;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三是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四是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改变工作作风,贴近基层,对当前罗湖“棚户区改造”等中心工作有着积极意义。同时,希望检察机关在法律层面上为参加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干部给予指导,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中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宣传,防止职务犯罪行为在棚改中发生。
罗湖区检察院历来非常重视派驻基层检察工作,将服务基层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检察长亲自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如何延伸检察机关工作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如何推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如何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上下功夫。四年来,罗湖区检察院坚持“业务部门挂点、业务能手驻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强化执法为民”的定位,落实“三种保障,采取四项措施”,推动了检察服务基层工作规范、有效、深入地发展,形成了罗湖检察服务基层特色模式。为了使检察工作服务基层能够更加深入、更加完善,区检察院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四个转变”、“五个加强”的目标,即转变联络方式、转变走访模式、转变更换周期、转变宣传模式。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从法律层面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指导,确保这一重大民生工程顺利有序地开展;加强信息交流,把派驻街道检察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刑事执法监督部门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加强文化建设协作,增进检察官与基层群众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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