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高票通过
发布日期:2017-02-23    检查日期:

1月20日下午,罗湖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罗湖区检察院徐猛检察长向与会代表作的2016年度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全体代表审议表决,在199名代表投票中,获得198票赞成票,以99.5%的赞成率获高票通过。

    2016年,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大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开展,继续为罗湖社会平安稳定、经济转型发展、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2016年,罗湖区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罗湖建设;依法履行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能,积极推动廉洁城区建设;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权威。该院推进检察工作的主要做法有:一是坚持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保障改革发展;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发挥示范作用;四是坚持规范司法,维护法治统一;五是坚持自身建设,打牢发展根基;六是坚持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

    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罗湖区检察院也十分注重与代表的联络与沟通,在徐猛检察长到任之初,我院就与市院联合举办市人大代表罗湖团专场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地考察检察机关,让代表委员们走进检察机关,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建言献策。依托微博、微信平台发布检察动态信息常态化,多形式、多渠道主动向代表报告工作,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编印《联络专刊》作为会议资料现场发给代表,以图文并茂的形式使代表更直观地了解检察工作;组织召开旁听工作准备会,印发《旁听工作手册》,为解答代表们提出的疑问作参考;在代表团分组讨论、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期间,组织科室负责人到讨论现场进行旁听,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虚心汲取各方意见,为今后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罗湖区检察院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认真细致的会前准备工作赢得了与会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代表们一致认为,该院工作报告语言简练,内容充实,总结全面,罗湖区检察院在积极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和水平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

徐猛检察长在工作报告中表示,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罗湖振兴的大干之年,我院将更加深刻把握新常态下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更加充分的履行检察职能,认真贯彻区委、区人大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方向,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总目标,积极创建“实干型、创新型、示范型”检察机关,努力为罗湖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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