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民行部刘汉俊部长一行莅临罗湖区检察院调研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2017-03-01    检查日期:

2月20日下午,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刘汉俊部长一行莅临罗湖区检察院调研指导公益诉讼工作,民行部副部长潘少晖、邝少波等陪同调研。罗湖区检察院检察长徐猛、副检察长王珂、检委会委员利捷及民行办案组主任检察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民行办案组召集人汇报了2016年罗湖民行公益诉讼工作基本情况。在罗湖区检察院党组的重视及指导下,罗湖区院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公益诉讼的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稳妥推进相关工作,初步打开了工作局面,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5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直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建议广东省消委会提起诉讼并得到办理答复。经诉前程序发送检察建议促使行政机关整改案件4件,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和国有资产保护领域。办理了深圳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怠于履职案,督促收缴涉税款二百万元。办理了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怠于履职案,促使区环保水务局积极履职监督责任单位整改落实,防止东湖公园水土受到污染、保护深圳河水质不受影响。

徐猛检察长对市院民行部刘汉俊一行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他认为罗湖区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科室成员对工作的热爱和奉献。罗湖区检察院作为深圳市民行检察工作的排头兵,一定听从市院的领导和指挥,罗湖区检察院党组将继续大力支持民行公益诉讼工作。

市院刘汉俊部长指出,公益诉讼工作还是处于试点阶段,没有成熟可循的经验和案例,罗湖民行又承办了深圳第一宗正式开庭的公益诉讼案件,市院会将总结出来的各地已开庭的实例予以分享借鉴。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如何开展,要围绕环境资源、国有资产保护和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拓宽工作思路,市院一定大力支持区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希望罗湖区院公益诉讼工作再接再厉,争取更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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