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市检察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预见性,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筹备定期开展“严把质量、提高效率、提升公信力”系列讲座。讲座内容计划以检察工作为中心,兼顾素质教育、视野教育,突出讲座的实务性;讲座形式以专家授课为主,每期课后安排两名青年干部发表主题演讲,突出讲座的互动性。
本院于3月9日开展了今年首场讲座,主讲人为市院公诉部付正权副部长,主题是《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相关问题》。讲座由政治处陈立中主任主持,本院全体检察人员、罗湖公安分局20余名干警参加了学习。
付正权副部长首先对比了我国的刑事案件证明标准与国外的刑事案件证明标准,深入剖析了我国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概念。随后重点讲解何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结合实务工作和典型案例层层解析“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证据充分”的内在含义,进一步阐述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大基本性质,并强调要注重非法证据排除,严格审查证据合法性,使证据具有公信力。付正权副部长的授课由具体案例引申归纳到抽象概念,直观而生动,引发了司法共鸣,深入浅出地把“证明标准”这个外延十分丰富的概念演绎地极具实务性和操作性。大家也对这位两届全省十佳公诉人冠军的职业素养和司法造诣感到十分佩服和赞叹。
付正权副部长授课后,来自我院侦监的张月同志、反贪的周强同志分别围绕讲座主题发表演讲:张月同志从三方面谈了对刑事案件证明标准的理解和看法,提出检察官应当有担当、正确对待诉讼风险;周强同志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否会降低这类案件的证明标准”、“职务犯罪案件当言辞证据缺失时如何完善证据体系以达到证明标准”两个问题并进行了分析。付正权副部长进行了点评,认为两名青年干部思维活跃、主动思考,非常有见地,并对涉及的问题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实务工作切身体会。
本院将以此系列讲座作为提升队伍素质、严把案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抓手,作为积极顺应“从主抓重点业务向各类业务均衡发展的转变”和主动应对“从重视市院部门业务向重视基层发展的转变”的具体落脚点,充分调研培训需求,积极丰富培训形式,争取将此系列讲座打造为队伍建设的一个“品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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