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举行纪律教育讲座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3月31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举行纪律教育讲座,本院职务犯罪侦查部、民事行政检察部、侦查事务科、办公室、机关服务中心等部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讲座由副检察长王珂主持、纪检组长叶耀光主讲。

纪检组长叶耀光为参会人员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6年印发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重点解读了纪律处分工作的目的、原则、处分的种类,同时结合生动的案例,针对条例分则当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违法违纪行为逐一进行深入解读,使参会人员对于条例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随后,叶组长从如何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公正执法、廉洁自律,争当合格人民检察官的角度谈了自己的几点看法:一是勤学以济德,不断提升思想境界;二是慎独以修德,树立清正廉洁形象;三是纳谏以弘德,实现自律他律结合。叶组长用“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做事”二十个字总结演讲,希望与大家共勉。

会上,参加讲座各部门代表围绕讲座内容进行了发言。他们一致认为参加此次纪律教育讲座受益匪浅,均表示将严格遵守条例中的各项规定,时刻防微杜渐,守住底线,做好本职工作,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对自己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廉洁自律,规范执法,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

王珂副检察长对各部门代表的发言进行了逐一点评,并对干警的纪律作风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负责人要真正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业务、带好队伍,严字当头,敢抓敢管;二是干警们要洁身自好,合理用权,要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三是日常的工作纪律决不能松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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