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会议由政治处陈立中主任主持,党组书记、徐猛检察长作部署讲话,罗湖区检察院党组班子成员、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我院政治处主任陈立中传达了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落实,把全院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以“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指导,积极推进检察工作。
各党组成员畅谈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心得体会,大家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是我们党员干部工作的有力鞭策,是指引我们更好担负历史使命的行动指南。同时,党组成员紧密结合工作和思想实际,就我院检察工作如何贯彻落实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谈了自己的认识和见解。
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就全院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部署:一是全院要迅速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热潮。我院党组要带好头,按照省、市、区委等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学习计划。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各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批示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二是要在具体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内涵丰富、催人奋进的批示精神,提升检察队伍的精气神,以更加饱满的改革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罗湖检察工作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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