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接受外界监督,保证检察人员公正执法,依法办案,根据法律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5月12日下午,罗湖区检察院举行第五届执法监督员聘任仪 式。罗湖区人大江可志副主任带领法工委有关领导、新聘任及已卸任执法监督员、罗湖区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出席了聘任仪式。活动由我院于宏副检察长主持。
聘请执法监督员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与建议的做法是我院强化执法为民、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2012年4月,我院从罗湖区第六届人 大代表中聘任了24名执法监督员,并已于2016年10月履职届满。2017年初,根据《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执法监督员工作制度》,我院启动了新一届执法监 督员选任工作,根据区人大推荐,经本院党组研究,确定了由17名工作阅历丰富、法律政策水平深厚、关心检察事业、作风正派的区人大代表担任我院第五届执法 监督员。
聘任仪式上,我院王珂副检察长宣读了 《关于聘请王海龙等17人担任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届执法监督员的决定》。徐猛检察长代表院党组向新一届执法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向第四届执法监督员赠送了 纪念牌,并进行致辞。徐检表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基本义务,长期以来,我院始终秉承“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每年举行形式多样的检 务公开活动,通过主动接受监督员监督,拉近了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促进了检察工作的规范、科学发展。在今后工作中,我院将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 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指导”的思想,自觉接受监督,畅通渠道,改进工作,为执法监督开展工作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创新工作方式,广 泛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规范执法和公正司法,与各 位执法监督员携手同心,共同为罗湖振兴发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先锋城区而努力奋斗。
接着,由执法监督员代表进行发言。罗湖区笋岗中学原校长皮爱民代表已卸任的第四届执法监督员发表了两点感受。一是感谢。担任执法监督员五年来,在监督工作 中,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并对罗湖检察院为平安罗湖、法治罗湖做出的巨大贡献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二是希望。希望各界人大代表要进一步支持检察工作,特 别是新一届执法监督员要切实履行自身监督义务,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共同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开展。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闵齐双主任代表新任职的第五届执法 监督员发言表示,十分荣幸能够成为罗湖检察院的执法监督员,并深感责任重大。其认为检察机关执法监督员应当具备四项基本职能,一是监督,二是建议,三是宣 传,四是保密。在监督过程中,应当不留死角,不留短板,促进检察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更好发展。作为一名执法监督员,不应当把这一身份作为一项荣誉,而应当作 为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身正气、认真负责的开展监督工作,其本人以及其他16名执法监督员将朝着这个目标不断努力、不枉使命。
聘任仪式上,罗湖区人大江可志副主任通过四个关键词对区检察院新一届执法监督员工作做了指示。一是祝贺。祝贺17名区人大代表光荣成为区检察院执法监督员。 二是感谢。感谢罗湖检察院对人大代表的信任。三是肯定。上一届执法监督员的认真履职,成为人大与检察院,检察院与人们沟通的桥梁,感谢他们的辛勤付出。四 是希望。希望新一届执法监督员摆正关系,摆正代表与检察院的关系,摆正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强调在监督检察工作与支持检察工作的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取 得相应的平衡。希望执法监督员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提高监督能力。成为执法监督员对代表而言,是难得的机遇。在新一届执法监督员中,有部分并非法律专业人 士,在履职过程中,要主动向法律专业人士学习与请教,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希望执法监督员主动履职,善于履职。今天颁发的“执法监督员”聘书,是一张特殊的 “营业执照”,既是荣耀,更是使命。希望新一届监督员把握好法、理、情的尺度,以人民的名义去履职,以匡扶正义的本色去监督,通过自身的监督工作让人民群 众对检察机关有更深入的了解和支持。
此次聘任仪式的举行,预示着罗湖检察院新一轮阳光检务工作的全面开展。为帮助执法监督员更好履职,我院还计划于近期专门组织开展一系列面向执法监督员的检察业务研讨和培训活动,通过构建监督平台、畅通交流渠道、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检察工作更好的接受外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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