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18日下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傅伦博主任、李玉祥副主任、原丽萍副主任带领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一行10人,在罗湖区人大常委会江可志副主 任、法工委奚维薇主任等陪同下,莅临罗湖区检察院调研指导侦查监督工作。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徐猛检察长,于宏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范增清委员及侦查监 督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检察官参加了调研座谈。
傅伦博主任一行首先到罗湖区检察院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室现场观摩利用远程视频技术举行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诗、王某民涉嫌寻衅滋事案公开审查会,并慰问了参加公开 审查会的检察官、公安机关办案干警和法律援助律师,对罗湖区检察院这一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增强审查逮捕工作司法属性、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办案质 量的司法改革创新模式予以高度肯定。随后,傅伦博主任一行深入罗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走访慰问一线办案干警。
座谈会上,于宏副检察长简要介绍罗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重点汇报2016年以来罗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贯彻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积极推进的规 范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和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及目前存在的困难及不足。他在汇报中提到,2016年以来罗湖区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得到不断加 强,取得不错的成效:在辖区11个派出所均设立驻所检察官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在全市率先实现全覆盖的立体监督;逮捕案件公 开审查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得到省检察院郑红检察长的批示肯定,并被省院确定为全省“探索建立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机制”试点单位。同时,他指出罗湖检 察院在司法改革背景下侦查监督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并表示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落实办案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
徐猛检察长在讲话中表示,罗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要以市、区领导此次专题调研为契机,进一步转变观念,努力将“不愿监督、不敢监督”转变为“敢于监督、善 于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全流程的监督力度,加强类案监督,创新监督形式;此外,要注重补齐监督短板,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确保立案监督和侦 查活动监督坚强有力。
随后,与会领导和代表针 对罗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纷纷发言。区人大代表、广东嘉德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闵齐双表示,罗湖区检察院注重打击民生领域犯罪,成绩突出,深得民心。市人大 代表、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樊成玮用“制度规范、措施规范、机制创新、科技支撑”十六个字总结和肯定罗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并寄望检察机关为民生 要敢于“亮剑”。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于秀峰则聚焦罗湖区检察院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机制,认为该项工作顺 应刑事司法规律,是落实司法改革的创举,既强化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又能够督促公安机关提高办案质量,意义十分重大。
傅伦博主任对罗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予以充分肯定,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进一步重视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改变固有观念,把侦查监督工作抓出力度、抓出实效。 二是要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形式,强化规范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机制探索、立案监督和“两法衔接”等工作,并积极回应 群众关切,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让干警体会到改革赋予的“获得感”。
座谈最后,徐猛检察长对与会领导和代表的调研指导表示感谢,并要求侦查监督部门干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加强提高认识,努力落实责任,确保侦查监督职能全面履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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