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业务管理部林子华部长一行莅临罗湖区检察院调研业务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7-05-25    检查日期:

5月23日上午,市检察院业务管理部林子华部长、吴岳龙副部长、程华检察官一行3人莅临罗湖区检察院对业务管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罗湖区检察院机关党委书记戴瑞宏、检委会专职委员陈建松以及刑事申诉检察部、业务管理部部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首先,刑事申诉检察部李迎春部长向市院领导介绍我院2016年至今信访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对两宗重点信访案件的处理及息诉罢访情况进行汇报;其 次,对于罗湖区开展的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案件工作中,出现的错误分流至我院的信访案件,希望可以借鉴市检察院的相关做法,将案件及时有效地进行疏导 分流;再次,作为我院信访工作重点之一的律师参与、代理信访案件,我院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对于律师应由哪个部门聘请的问题上遇到瓶颈,希望可以向市检 察院及各区院学习、取经;最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我院将进一步排查可能进京、进省及集体访的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业务管理部陈雪文部长介绍了罗湖区院检委办、案件质量评查、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检委会的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有罗湖特色的检委会运行机 制。特别是今年四月份,初步建立专委、检委办对上会案件的提前审查过滤机制;去年十月底,出台统一的醉驾类案件处理标准。二是积极探索,形成长效的案件质 量评查机制,在加强评查情况通报和评查结果运用,以及引入第三方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做出一些有益的探索。三是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联络和活动组织工 作,召开自侦案件情况通报会和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议,受到人民监督员的肯定和欢迎。

市检察院林子华部长听完汇报后,对罗湖区检察院的业务管理工作予以肯定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是罗湖区院案件评查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在确保评查范围 广、评查公正公开和评查结果运用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可以在全市推广,今后应在建章立制、确保案件评查的常态化方面继续探索;二是检委办工作要不断完善会 前先行审查过滤机制,减少案件的上会比例,加大议事比例,充分发挥检委会在整个检察工作中的宏观指导作用;三是人民监督员工作重在配合和协调,要进一步提 高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化。

最后,戴瑞宏书记对林子华部长一行的调研指导表示感谢,并要求控申及业务管理部门要对林子华部长对业务管理工作提出的指导意见认真研究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市检察院业务管理部汇报请示,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业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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