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7-09-28    检查日期: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管,防范社区矫正人员的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切实维护国庆、中秋双节期间以及十九大期间的安全稳定,9月27日下午, 罗湖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罗湖区看守所对辖区部分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全区十个街道司法所共计100余 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首先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公共关系中心汪林丰主任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题为《心若向阳、必生温暖——关于社区矫正人员权责几点思考》的授课。汪林丰主任授课中介绍 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能,结合大量的案例介绍社区矫正人员享有的权利、应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社区矫正人员珍惜机会、端正 心态、控制情绪、严守规定、正视权利,以积极向上的态度争取重新回归社会,给社区服刑人员上了一堂精彩的法律课。授课之后,罗湖区司法局肖慧芳副局长讲 话,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树立服刑意识、改造意识,把握机会、自觉接受矫正管理和改造,重塑人格、回归社会。集中授课教育之后,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观罗湖区看 守所,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警示社区矫正人员要时刻警醒自己,珍惜社区服刑的机会。

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中警示教育,是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罗湖区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的一项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活动。该项活动的 开展,帮助社区矫正人员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也进一步加强了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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