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深挖公益诉讼与人大履职结合机制潜能,提升东湖排洪河治理监督质效
发布日期:2017-11-06    检查日期:

东湖公园排洪河位于罗湖区深圳水库坝下,东湖公园内。不仅承载着我市主要的防洪功能,因公园周边居民聚居,其生态环境的保护也备受关注,是我市水务重点监控 河流。2017年10月9日,深圳都市频道播出了《东湖公园排洪河,污水从哪里来》,报道了河道因罗芳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致污水溢流的污染事件。新闻报道 后,罗湖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监督程序,运用公益诉讼试点时期已建立的罗湖检察院公益诉讼与人大履职相结合工作机制,凝聚监督合力对该环境污染问题实施 监督。

为跟进监督,10月31日,罗湖检察院民行检察部前往罗芳污水处理厂视察,实地察看了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升级改造现场,听取了工程人员关于污水处理工作原理、流程的报告。对污水处理的运作情况及升级工程状况有了直观了解。

实地调研后,罗湖区检察院、区人大代表与市水务局、区环水局及市水务集团就东湖公园排洪河遭溢流污染问题参与了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东湖公园排洪河污染问 题监督座谈会。会上,区环水局、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就污染原因、水质情况、治理恢复及相关行政履职等情况作了汇报,并接受了人大代表质询。

罗湖检察院民行部李迎春部长在会上作了发言。李部长首先向与会各方阐明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的职责、监督功能、法律效力,并强调在新形势下检察机 关提起公益诉讼捍卫环境生态资源的决心。她就东湖公园排洪河污染事件中,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中的应急处理、防控治理、原因查明等情况提出了具体、有针对性的 监督意见,表示罗湖检察院将对该事件持续跟进监督。

座谈会最后,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可志发表了重要讲话。一是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树立新时代环保理念,做社会主义环境维护的守善者,最严格地 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二是必须高效整改治理,最大限度将污染危害降到最低,解决问题是关键。三是强调工作中须懂得举一反三,各机关、职能部门不能各扫门 前雪,应上下同心,共同防范,确保罗湖的水绿山青。

通过现场视察、座谈会,监督机关进一步了解排洪河污染问题及职能部门的防治措施和工作思路,提升了监督质效。此次监督的开展是罗湖公益诉讼与人大履职结合机 制的重要成果,也是罗湖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举措,为依法监督东湖公园排洪河生态公益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东湖公园排洪河溢流 污染问题有效解决提供了法律保障。

浏览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