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省、市院关于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罗湖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部反渎办案组联合预防办案组,多举措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监督和预防,对罗湖区对口帮扶工作进行提前介入监督和同步预防,效果突出。
继去年10月扶贫资金即将到位之际,我院会同罗湖区经济促进局、罗湖区派驻陆丰市扶贫工作组开展联合调研,走村入组,深入我区对口帮扶单位—汕尾陆丰市定点 帮扶村实地调研,掌握了扶贫工作的第一手信息,实现将职务犯罪监督预防工作与扶贫单位进行点对点衔接。今年11月9日, 在我区扶贫资金使用全面铺开之时,我院反渎办案组联合预防办案组再次走访罗湖区派驻陆丰市扶贫工作组、罗湖对口帮扶陆丰指挥部,开展预防调查,继续跟进精 准扶贫及产业扶贫资金使用进度、扶贫项目开展等情况,特别是扶贫项目的落地、扶贫资金监管等重点环节进行调研和监督。
我院反渎办案组主任检察官谢汕弘同志还针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结合我区扶贫工作实际情况,做了一堂题为“精准预防,廉洁扶贫”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讲 座,我区派驻陆丰市扶贫工作组全体干部以及28名驻村工作队队长参加了讲座。谢汕弘检察官重点讲解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相关政策法律,围绕扶贫领域县、乡、 村干部廉洁用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告诫扶贫干部精准扶贫就是要精细到贫困户的识别、扶贫项目的确认、资金的划拨申请等每一个环节, 找准对象、找准问题、找准方式,从保护自己的角度告诫驻村队长及村干部要依法依规依程序使用扶贫资金,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要求办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远 离高压线,并对大家的提问和困惑开展法律咨询。
目前,精准扶贫各帮扶单位帮扶资金使用进度过半,产业扶贫项目一期工程全面开展,在此阶段检察机关及时介入监督进行同步预防非常关键。接下来,我院继续加强 与区对口扶贫单位建立日常沟通联系制度,全程跟踪扶贫资金使用,以司法保障资金安全和落实到位,使扶贫工作真正惠及广大贫困群众,推动罗湖区廉洁扶贫和阳 光扶贫,为罗湖区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工作保驾护航。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