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会
发布日期:2018-03-21    检查日期:

3月16日上午,罗湖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宪法修正案内容,传达王雁林检察长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及罗湖区委贺海涛书记在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部署我院“检察再出发”主题征文活动方案。会议由罗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同志主持,全体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首先,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宪法修正案内容、市检察院王雁林检察长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罗湖区委贺海涛书记在区纪委七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同时,徐猛检察长对贯彻落实学习内容提出了以下五点要求:

一是坚决拥护十九届三中全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等重大部署。深刻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的部署,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体现在检察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认真做好当前各项检察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九届三中全会的精神。

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关于广东工作的有关内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认真思考作为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为改革创新和经济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坚决拥护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通过党组中心组带动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都学起来,通过专题研讨等形式增强学习的灵活性和系统性。要大力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并将宪法精神融入日常检察工作之中、融入服务发展大局之中,争做拥护宪法、践行宪法的典范。

四是落实市院工作部署,深入研究思考“检察再出发”问题。每一个检察干警都要献言献策,认真思考如何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检察工作,擦亮检察监督的招牌。同时,要坚持在“五个牢牢把握”的基础上,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职务犯罪与监察委工作衔接、公益诉讼“三项工作”,以及食品药品和环境资源立案监督、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人格权的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社会主义新格局“四个专项”。

五是严格落实我院监察纪检工作,杜绝懒、散、庸等不良现象。希望全体检察干警要足新起点,提高工作干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迈向新征程,完成新使命,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罗湖全面振兴、在率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新征程中勇当先锋提供坚强保障。

随后,徐猛检察长对我院“检察再出发”主题征文活动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部门结合“六个更加重视”和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以及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认真谋划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各部门、各业务线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和意见建议,形成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促进作用的调研文章,推动罗湖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最后,公诉部、侦查监督部、业务管理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部、办公室等六部门负责人围绕“检察再出发”主题依次发言。六位负责人结合对去年工作的总结和分析,提出了本部门今年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并一致表示,会立足部门职责,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提高协作意识,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共同把我院检察工作推向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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