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扎实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新成效
发布日期:2025-05-19    检查日期:

自最高检、省院和市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罗湖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方案要求,依托“两法衔接”机制,结合罗湖区实际,多举并措、扎实推进,确保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绿水青山及饮食用药安全的期待。今年来,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药药品安全犯罪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

一是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执行落实。为确保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顺利开展,我院高度重视、细化工作措施,坚持“早计划、早落实、早监督”的原则,在年初制订两个专项监督活动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贯彻落实,加强执行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两个专项监督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主动跟踪线索,强化工作协调。主动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动态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只要发现食品药品立案监督线索,第一时间主动迅速介入了解案案情,及时、适当提出是否移送公安机关的建议,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案件6件。

三是加强联动配合,落实监督效果。强化已移送案件排查工作,积极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沟通,跟踪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办理情况,重点排查未立案或未反馈的案件,经我院逐件核查,从中发现线索并成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监督到位。积极探索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借力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保持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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