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罗湖区环境保护水务局(以下简称“区环水局”)孔德斌局长带领局班子成员及下属各科室负责同志赴我院座谈,双方就环境资源保护深化合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衔接机制等问题交流了意见。我院徐猛检察长、机关党委戴瑞宏书记及侦监、民行、办公室等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孔德斌局长首先介绍了区环水局“一局八办”的组织架构和职能设置,近年来在治水、治气、治污等各个方面所采取的举措以及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深入分析了当前我区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所面临的瓶颈和挑战。孔德斌局长强调,按照区主要领导嘱托,此次带队到区检察院交流调研,主要目的有三方面:一是汇报区环水局各项重点工作情况,争取区检察院在司法层面的大力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震慑。二是介绍区环水局在推进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征求区检察院的专业意见,促进“两法衔接”机制充分落实,在打击我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针对个别“跨行政区域、事权分散、根源复杂”环境污染问题,希望借助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这把有力“宝剑”,从根源上促进问题的妥善解决。
听取区环水局孔德斌局长介绍后,我院徐猛检察长强调环境保护是最大的民心工程,也是罗湖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区环水局近年来面对巨大压力,克服重重困难,在维护罗湖青山绿水、保障人民切身利益方面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让人钦佩,值得区检察院认真学习。对于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自觉参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我院与区环水局目标一致、理念相同、态度坚决、责无旁贷。下一步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打击侵害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和执法监督平台,不断加大对立案、侦查等各环节的监督力度,同时用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打击手段,确保侵害环境资源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惩治。二是要继续强化与人大代表履职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扩大公益诉讼的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对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于区环水局提及的公益诉讼线索,民行部门要立即介入开展调查,符合条件的坚决启动诉讼程序。三是各业务科室要与区环水局尽快明确线索移送、信息互通、工作会商等对接交流机制,业务对口科室之间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需要领导牵头解决的双方领导要积极参与,确保沟通顺畅、协作无间。
最后,我院侦查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人与区环水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就侵害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取证注意事项、公益诉讼基本流程、近期公益诉讼监督重点领域等内容进行了深入交流。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9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