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举行羊台山毁林公益诉讼案件约谈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发布日期:2018-05-24    检查日期:

近日,深圳市羊台山“毁林造墅”事件被媒体曝光后,舆情持续发酵,引起公众及人大代表密切关注,强烈要求检察机关介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调查,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主体责任。5月17日下午,根据深圳市检察院统一部署,罗湖区检察作为“羊台山非法毁林公益诉讼案件”的承办单位,公开约谈了深圳市城管局、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南山区城管局、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南山区西丽街道办、南山区西丽街道办规划土地监察队等7家单位相关负责人,主动向公众披露案件查办进展,督促职能单位说明事件缘由、厘清工作职责、做好后续处置、恢复受损公益、释除公众疑虑。深圳市检察院林雄副检察长、罗湖区检察院徐猛检察长出席约谈会议,8名市人大代表受邀参加会议,多家国家、省、市媒体记者对会议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报道。约谈会由深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刘汉俊部长主持。

会上,罗湖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邱晓燕检察官通报了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4月23日,市检察院根据一体化办案机制将线索移交罗湖区检察院办理后,罗湖区检察院立即安排检察官到羊台山涉案现场进行录像取证,并拟定初查方向。4月26日,办案检察官分别到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南山区西丽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对涉案违法行为及相关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后,决定对羊台山非法毁林损害公共利益事件进行立案监督。4月28日,罗湖区检察院分别向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南山区西丽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送达《调取证据通知书》,要求对自身依法履职情况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据证明。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南山区西丽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已按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根据回复,羊台山非法毁林活动已持续约3-4年时间,被毁林地面积超过67亩,被非法采伐林木2578株,两栋违法建筑占用林地约1700平方米。事件曝光后,虽然执法单位已积极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但由于毁林活动时间跨度长、面积大、影响恶劣,仍然引起公众的强烈不满。

针对会上通报情况,参会人大代表逐一进行发言,发言内容主要集中在“羊台山日常巡查监管责任主体是谁”、“巡查监管措施有哪些”、“非法毁林行为执法查处主体是谁”、“非法毁林和违法建筑持续多年却一直未被发现是否涉及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下一步如何完善机制避免同类案事件再次发生”等。相关职能单位参会代表在主持人引导下,对代表提出问题当面进行详细反馈。

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罗湖检察院徐猛检察长代表公益诉讼办案单位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希望参加会议的行政执法单位能够切实肩负监管责任,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对前期发现的毁林问题迅速落实整改,并在下一步公益诉讼进程中积极配合办案检察官工作。二是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罗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人大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检察院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只有在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监督下,公益诉讼工作才能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三是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对侵害公众利益行为的关注和报道。正是媒体的及时报道,才让公众利益免于遭受进一步损害,也促使相关职能单位更加努力去查明事实真相,追究违法行为。

最后,市检察院林雄副检察长进行了总结发言。林检强调:深圳当前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从经济高速发展转型到五位一体全面协调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羊台山毁林事件,令人震惊、令人心痛。依照法律途径妥善处理毁林事件是我市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天约谈会的效果非常理想,达到预期的目的,极大推动了案件办理进展。对于下一步工作主要强调三点希望:一是诚恳地希望人大代表和各界市民继续关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特别是对羊台山毁林事件的后续处理。对于检察机关来说,人大代表和新闻媒体的关注和监督既是压力,也是前进的动力。二是希望罗湖检察院在市检察院领导下加大办案力度,切实把羊台山毁林事件办成一个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典型案件。最后希望政府各职能部门一定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公益诉讼是手段不是目的,希望通过相关单位及时有效的整改,尽快达到社会各方要求,避免消耗更多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深圳检察机关一定不服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前行,按照王雁林检察长在人大报告中所承诺的,把公益诉讼和刑事犯罪审查起诉打造为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双轮驱动,不断推进公益诉讼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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