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至25日,罗湖区检察院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举办2018年度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在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戴瑞宏同志的带领下,包括机关党委委员、机关党办工作人员、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在内的30余名党务工作者赴汕尾市参加为期三天的培训。
此次培训是罗湖区检察院机关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罗湖区党工委2018年工作部署,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和政治水平的具体行动。培训班采取现场教学和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参训人员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5月23日下午,培训班组织召开座谈会,机关党办主任侯庆友同志传达罗湖区党工委2018年度工作部署,对检察院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各支部书记结合本支部工作特点,对党建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建议。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戴瑞宏同志要求全体党务工作者必须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发展开展党务工作,确保党建工作服务于检察中心工作,切实培养出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党员队伍。5月24日,培训班组织现场教学,先后参观了全国第一个苏维埃诞生地、汕尾市海丰县红宫红场旧址纪念馆和彭湃烈士故居等爱国教育基地。通过现场教学讲解和实地学习,全体党务工作者再一次接受了革命先烈敢为人先、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的洗礼,更加坚定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决心。25日上午,培训班组织了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展示和检查,对“三会一课”登统计标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今年以来,罗湖区检察院机关党委加强了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力度,特别重视强化党务工作者的履职能力培训。4月份,组织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区委组织部举办的支部书记轮训。此次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实现了对全体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培训的全覆盖,为罗湖区检察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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