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湖区检察院与罗湖法院合作建立诉讼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机制,经过一个月左右的试运行,现该机制运行情况良好。
去年11月,深圳市区两级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正式上线。该系统上线后,民事案件已能做到证据材料及诉讼材料电子化,但刑事案件由于证据材料繁多,需要与我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制作机制形成有效对接,以减低法院受理案件的扫描工作量,并提高司法效率。
今年4月,我院与罗湖法院进过多次磋商会议,达成诉讼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机制。双方签订该机制文件,现已正式开展相关工作。主要的做法是,我院将要移送法院的起诉案件的电子卷宗刻录成光盘,随案移送法院,再由法院立案庭将该电子卷宗导入到法院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内,方便法官、律师在审查案件和调阅案卷时使用,大大提高审判环节的工作效率,实现刑事案件审判环节电子化、现代化的目标,促进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司法。
深圳市已在筹划推行同一整合公检法司各司法机关资源的“智慧司法大平台”,并将其纳入“智慧城区”建设范畴的规划。但现阶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机关虽然各自均建立完善自身的信息平台,但是该些信息平台目前未能形成完整的信息共享和传递。如何实现各司法机关司法信息传递和共享,让“信息孤岛”连接起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智慧司法”的大平台,形成全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大数据,为更高阶段的网络信息化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基础,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两院之间的诉讼案件电子卷宗同步移送机制的建立,虽然是诉讼过程电子化、现代化的一大步,但只是“智慧司法”建设的一小步。“欲以千里,先积跬步”,我院将继续以踏实、稳重的态度,搭建好“智慧司法”大平台的基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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